济公共机构节能办〔2015〕2号
关于完善济源市行政办公区各单位公务用车及
办公用能设备管理的通知
市行政办公区各单位:
根据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相关要求,济源市行政办公区(行政一区、行政二区、文化城)已申报创建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按照创建要求,行政办公区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及办公用能设备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公务用车及办公用能设备的基本信息调查。行政办公区各单位将本单位公务用车数量、2013年及2014年用油情况等(详见附件1),每辆公务用车2013年及2014年每月用油台账(附件2),各单位办公用能设备情况(附件3),对照各单位网上能耗统计表的数据,认真填写加盖公章,以纸质版的形式上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
(二)行政办公区各单位应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将各单位制定的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版形式上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公务用车及办公用能设备管理工作,加强对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公共机构公务用车及办公用能设备管理工作。
(二)截至2015年4月17日,各单位按照附件内容将本单位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单车用油能耗台账及办公用能设备情况、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纸质版上报至市公共机构节能办。
联系人:原 峥 电 话:6633234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