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公共机构节能办〔2015〕1号
2015年济源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完成济源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济源建设这个中心,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以2010年为基数,实现单位综合能耗全面降低16%”的“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继续加强监督指导
继续加强监督指导全市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规范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丰富宣传培训、加快节能改造、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及时更新上报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统计员和宣传员信息。
二、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手段。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主动结合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宣传文化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及行业特点,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积极营造节能氛围,努力培育节能文化,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素养。
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快推动公共机构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
继续组织开展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从源头上抓好节能培训,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要主动与组织、人社、党校、军转部门联系,将公共机构节能培训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及军转干部培训之中。继续组织各单位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和技术骨干集中培训,学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先进经验及先进技术,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切实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三、继续加快节能改造步伐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既有办公建筑、空调系统、锅炉燃具、供热计量和节约用水等方面的改造,并在节能改造过程和新建建筑中广泛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
四、继续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总结我市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完善我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发挥和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功能优势。有条件的单位应大力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弥补在节能改造中的资金、技术的不足和欠缺。
五、全面推动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开展能源资源消耗量定额管理试点工作
加快我市能耗监测平台与省能耗监测中心的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实时监测。在建成能耗监测平台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开展能源资源消耗量定额管理试点工作。
六、做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在全面总结第一批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三部委要求,对创建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调,确保创建单位创建成功。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创建单位的督促检查,配合国家三部委做好验收工作。
七、全面回顾总结“十二五”,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
做好“十二五”全市能源资源消耗量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数据全面详实可靠。系统回顾总结“十二五”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宣传培训、节能改造、监督考核情况。科学编制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
八、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按照省事管局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工作。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节约用水办公室,做好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工作。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做好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处理工作。